
近日,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在网络上发酵:知名艺人林志玲的肖像被不法分子利用AI技术盗用,被移花接木至不雅视频中,甚至被制作成所谓的“”作品进行传播。这并非个例,而是AI技术滥用浪潮下一个令人警醒的缩影。当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可以被随意“偷走”,当技术沦为侵权的工具,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法律红线:肖像权不是“想用就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林志玲的遭遇,正是典型的“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侵害肖像权行为。不法分子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将她的面部图像替换到视频中,这不仅严重侵犯了其肖像权,更对其人格尊严和公众形象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害。人民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已明确表态:AI换脸绝不是“好玩”那么简单,一旦跨越法律红线,从民事侵权到刑事犯罪,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技术之恶:从“好玩”到“犯罪”的惊险一跃
AI换脸技术本应是科技进步的产物,却因滥用而成为“作恶”的利器。从林志玲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技术滥用的几个危险演进方向:
其一是将他人肖像换至不雅视频中并传播,这已构成对他人名誉的严重贬损。若情节严重,点击量巨大或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则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其二是利用换脸技术实施诈骗,例如冒充他人进行视频通话骗取钱财。这已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技术越“逼真”,危害越大。
其三是将换脸视频用于制作和传播物品并牟利,这更是触犯了传播物品牟利罪,刑罚也更为严厉。
自我保护:在这个时代守护“数字身份”
林志玲的遭遇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在AI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人脸作为一种生物识别信息,其重要性不亚于密码。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提高警惕,保护好自身的“数字身份”。
要谨慎授权,不要轻易将包含人脸信息的照片、视频授权给不可信的APP或网站使用。尽量控制个人清晰正面照在单一平台的发布数量,降低被AI建模的风险。一旦发现肖像被侵权,应立即采取行动:录屏存证、进行电子证据公证、向平台投诉要求删除,必要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的价值不仅在于事后的惩罚,更在于为技术发展划定一条清晰的红线。林志玲肖像被盗用案,正如一声警哨,提醒我们:在技术狂奔的时代,每个人的脸都是一种“数字密码”,侵犯你的脸,就等于侵犯了你的人身。唯有法律、技术、平台与个人四方合力,才能为这个时代的“数字身份”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