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山东证监局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牛散”方某军推上了风口浪尖。因在一年内实施18次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方某军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合计罚没金额超过1.75亿元。这不仅是一张巨额罚单,更是监管部门向市场传递的鲜明信号:对任何试图破坏市场公平秩序的行为,都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根据处罚决定书,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方某军控制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封涨停等手法,操纵多只股票的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其操作手法并不复杂,却极具破坏性:利用资金优势在同一时间段内连续买卖,人为制造个股活跃的假象,诱使中小投资者跟风入场,随后在高位完成出货。
经查,方某军的18次操纵行为中,有6次单次违法所得超过100万元,合计非法获利约8158.76万元;另有12次操纵行为虽未产生实际收益,但同样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山东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第五十五条及第一百九十二条,对其作出了严厉处罚:对6次有盈利的操纵行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等额罚款;对12次无违法所得的操纵行为,仍处以1200万元罚款。两项加总,罚没总额达到1.75亿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方某军在调查过程中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这一方面说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当事人对违法后果的认可与接受。从“没一罚一”的量罚尺度来看,监管部门对操纵市场行为的打击力度正在持续升级。
事实上,方某军案并非孤例。2026年以来,证监会已对多起操纵市场案件开出亿元级罚单,从余韩案罚没超10亿元,到赵杨等四人案罚没约6.27亿元,再到方某军案的1.75亿元,每一张罚单都在重申一个共识:以违法手段从市场牟利,最终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操纵市场行为的危害,远不止于个人获利。它扭曲了价格发现机制,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侵蚀了资本市场的公信力。当少数人凭借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在股价的涨跌间“”收割,市场公平便无从谈起。每一次重罚,都是对制度公信力的一次修复;每一次执法,都是对市场秩序的一次加固。
从更长远的视角看,监管的“零容忍”不仅在于事后惩处,更在于事前威慑。当违法成本远超违法收益,当“伸手必被捉”成为市场共识,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操纵行为的滋生土壤。方某军案的价值,正在于此——它提醒每一个市场参与者:规则面前,没有侥幸;公平秩序,不容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