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S翼乐团因《QQ爱》成被告 王麟孙辉接法院传票

“我多想回到家乡,再回到她的身旁……”这首《QQ爱》曾是无数80后、90后的青春印记,旋律一响,仿佛瞬间回到那个用QQ聊天、踩空间、挂等级的年代。这首歌的热度并没有停留在过去,它又一次翻红,却也翻出了一场新的版权风波。

2025年12月,词曲作者孙辉一纸律师声明,将歌手王麟推上了风口浪尖。声明要求王麟立即停止对《QQ爱》的商演,并下架所有相关视频。孙辉直言,“她一直在侵权”。王麟却回应:“这首歌是我唱火的,我就是原唱”,并称如需演唱,演出方应“去清版权”。

这场争议,看似是两个人的新仇旧恨,但细看,不过是当年那段“粗放式走红”留下的旧账。

回溯到2007年,S翼乐团因《QQ爱》版权问题成为被告,王麟和孙辉都收到了法院传票。当时,王麟自信地表示“法律会还我们一个公道”,但最终那场官司不了了之。如今,18年过去,当这首歌再度火遍短视频平台,当年未了的版权问题,终于被摆上了台面。

孙辉说,版权从未出售给任何公司;王麟称,公司当时已买断版权。双方各执一词,但关键证据——合同,却始终未能公开。在音乐平台,王麟版《QQ爱》已悄然下架,能搜到的只有孙辉与蓝若兮的版本。平台的取舍,不是法律定论,却是一个信号:谁有授权,谁才有话语权。

“唱火了”不等于“拥有了”,这是音乐圈的铁律。王麟的嗓音让《QQ爱》深入人心,但法律只认合同。这件事最扎心的矛盾,是情怀与规则的错位——大众通过一个人的声音记住一首歌,而法律通过合同认定谁能让它在舞台上响起。

当“唱火者”与“权利人”不是同一个人,冲突几乎注定会发生。与其在情绪中拉扯,不如把答案交给合同与授权流程。行业也该补课:当年网络神曲的粗放传播,留下了太多权属灰区。如今市场更规范,争议只会被不断放大。

标准化的合同、清晰的授权链条,才是给情怀兜底的办法。演出商别再抱“唱一下没事”的侥幸,歌手也别把“我是原唱”当护身符。毕竟,在这个时代,规则,才是最好的保护伞。

今日快讯:网友拍到一位爷爷参加“上课偷吃大赛”一口没吃专心看书网友:他只是在品味失去的童年责任编辑:【王祎】(完)S翼乐团因《QQ爱》成被告 王麟孙辉接法院传票的相关文章

最新评论:

头像
匿名网友
标题和摘要承担不同作用,不应使用完全相同的表达方式。
17分钟前
头像
匿名网友
关键词自然出现的前提,是正文确实围绕相应问题展开。
5分钟前
头像
匿名网友
页面内容可以适当延伸,但不能让补充信息取代主要问题。
32分钟前
头像
匿名网友
SEO标题需要具备识别度,但不应依靠夸张语气制造点击。
35分钟前
头像
匿名网友
搜索用户关心的往往是具体答案,不需要过多概念性铺垫。
37分钟前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