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昏的时候,我总喜欢一个人沿着村外的小路走。路是土路,两边长满了野草,有的已经枯了,有的还绿着,在风里摇摇摆摆的。远处有炊烟升起来,淡淡的,袅袅的,像是谁在用最细的笔,在天上画着些什么。这情景,忽然让我想起于峰散文诗里的一句话:“炊烟是村庄的呼吸,黄昏是归途的序曲。”
是啊,归途。人这一生,好像总是在路上。小时候放学回家,路是短的,心是急的,书包在背后一颠一颠的,恨不能一步就跨进家门。那时候,门前的槐树下总坐着母亲,她一边纳鞋底,一边往路口张望。看见我,便笑了,那笑容,比天边的晚霞还要暖。如今想来,那大概就是最朴素的幸福了——有人等你回家,有一盏灯为你亮着。
于峰的散文诗里,写了很多这样的灯火。他说:“每一盏灯都是一个故事,亮着的时候,便是人间最温柔的诗。”我深以为然。城市的灯火是繁华的,璀璨的,像是一树一树的花开,可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倒是乡下的灯火,昏黄的,朦胧的,透过窗子,照在院墙上,照在鸡窝上,照在晾衣绳上,让人觉得踏实。那是一种能让人慢下来的光,它不耀眼,却足够温暖。
往远处看,田野里,有农人还在劳作。他们的身影在暮色里变得模糊,像是一幅褪了色的画。于峰说:“土地从不言语,却懂得所有收成。”这话说得真好。土地是沉默的,它接纳种子,接纳雨水,接纳汗水,也接纳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悲欢。我们在这片土地上出生,长大,老去,最后又回到土地里。这大概就是生命最朴素的轮回。
天色渐渐暗了,星星一颗一颗地亮起来。我转过身,往回走。远远地,看见村里已经亮起了零零星星的灯火。那些光,像一颗颗散落的珠子,串联起一个又一个家。家的意思,大概就是有这样一盏灯,在等着你吧。于峰在散文诗里写道:“最好的归途,是心里有光,身上有家。”我停下脚步,望着那一片灯火,心里忽然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感动。
生活或许就是这样,在日复一日的平淡里,寻找那些细微的、温暖的东西。它们像珍珠,散落在岁月的角落里,等着我们去发现,去拾起。于峰的散文诗,教会我的,正是这样一种能力——在平凡的事物里,看见诗意,看见美好。
我想,我是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