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句话在我心里盘旋了整整三年,如今终于能平静地说出口。那家餐厅开在城东的老街上,不大,只有六张桌子,却是我二十岁到三十岁全部的心血。我给它取名叫“迟归”,因为我希望每个深夜走进来的客人,都能在这里找到一种回家的错觉。
李宜静是第一个走进来的女孩。
那年冬天格外冷,腊月二十八的晚上,整条街只剩我这一家还亮着灯。她推门进来的时候,风裹着雪灌进来,她站在门口跺了跺脚,笑着说:“老板,还有饭吗?”那天我给她煮了一碗番茄鸡蛋面,她吃得干干净净,临走时在餐巾纸上写了一行字:“这是我在这个城市吃到的最暖的东西。”
那张餐巾纸我收进了抽屉,后来塞满了整整一沓。
此后的三年,李宜静成了店里最固定的客人。她总是坐在靠窗的第二个位置,点一份固定的菜单,有时候加班到很晚,我就给她留一份夜宵。我们之间没有太多的话,但那种默契像是冬天里的一盏灯,不需要多亮,却让人安心。
我开始在菜单上做新的尝试,都是她无意间提过的口味。她说过喜欢紫苏的味道,我在凉菜里加了紫苏叶;她提过小时候在云南吃过一种米线,我花了一个月去还原那个味道。她从未夸过我,但她每次把碗吃得干干净净的时候,我就觉得一切都值了。
直到有一天,她不再来了。
店里的日历翻过了一个月,靠窗的第二个位置始终空着。我通过朋友辗转打听到,她回了老家,因为家里出了变故,大概不会再回来了。我坐在那个空了大半年的位置上,看着玻璃窗外人来人往,突然意识到,我经营的不只是一家餐厅,而是一个关于她的坐标。
我用了三个月做决定。最后一天营业的时候,我亲自下厨,做了一桌菜,每一道都是她点过的。我把那张泛黄的餐巾纸拿出来,放在窗台上,像完成了一场无人知晓的告别。
第二天,我贴出了转让告示。
后来有人问我后不后悔,我想了想,其实不后悔。那家餐厅因为我想要等一个人而存在,也因为那个人不再来了而该结束。这是它最好的结局。就像一碗面,凉了就该倒掉,再热也不是原来的味道了。
因为李宜静,我卖掉了自己的餐厅。但我没有告诉她,我卖掉的不只是餐厅,还有那些年藏在菜单里的、从未说出口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