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言论的边界与责任的重量——从《明报》转载《中大学生报》版事件谈起
2007年,香港社会因一份校园刊物掀起了一场关于言论自由与道德底线的激烈辩论。事件的起点,是拥有38年历史的《中大学生报》在“版”中刊登了涉及、待乃至乱伦、人兽交等问卷内容,旋即引发公众哗然。随后,一向以“干净”版面自居的《明报》,竟在其副刊《星期日生活》中转载了相关版面与问卷,使得这场风波进一步升级。
一个值得深思的细节是:当《中大学生报》编委面对铺天盖地的批评时,并未选择反思或道歉,而是以“打破一元性论述”“解放被压迫的弱势者”为由,将自己塑造成挑战权威的勇士。他们自比为《国王的新衣》中那个诚实的孩童,认为社会对性的禁忌是一种虚伪的“一元想象”,而他们的使命,就是通过露骨的呈现来解构这套话语。
这种“为反抗而反抗”的姿态,恰恰暴露了思维上的浅薄与反智。讨论性与社会禁忌本身没有问题,打破单一的论述模式也没有问题,问题在于用什么样的态度和方法。如果只是站在低层次的道德越界上,用“批判”的外衣包裹低俗,再以“学术”的名义为病态的内容背书,那便不是解放,而是对读者感受的漠视,对新闻操守的背离。
更值得警惕的是,当《明报》这样的主流媒体加入转载的队伍时,事件的本质已发生变化。它不再只是校园刊物对尺度的探索,而成了媒体行业对“不雅”标准的一次集体试探。淫亵物品审裁处将相关刊物暂评为二级不雅物品,法律学者也指出,转载者同样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这一事件最终诉诸司法复核,高等法院虽以程序瑕疵为由推翻了原评级,但判词中明确指出:言论自由固然重要,但保护社会道德、防止青少年接触不雅物品,同样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归根结底,自由的边界不在于能不能说,而在于说了什么、对谁说、以什么方式说。一份真正有担当的刊物,应当用严肃的反思去触及敏感话题,而非用感官刺激取代理性对话。当“打破一元”变成对底线的野蛮践踏,当“多元表达”沦为不负责任的哗众取宠,那所谓的“自由”,不过是一面逃避责任的挡箭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