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刘德华代言的吗?怎么没听说过这个牌子?”——这样的疑问,在当下的消费市场中,早已算不上新鲜。2024年,刘德华公司官网发布的“被代言”澄清公告就超过了100条,2025年更是只增不减。从汽水到保健品,从服装到家用电器,“天王”被迫“代言”的产品跨度之大,令人咋舌。而最近,一条关于“肠白金”品牌擅自使用刘德华肖像的新闻,再次将“被代言”乱象推上风口浪尖。
面对层出不穷的“被代言”事件,刘德华所属经纪人公司亨泰环宇有限公司明确表态,将采取强硬措施。这不仅是一纸声明,更像是一份“战斗宣言”。公司表示,对于任何未经授权使用刘德华姓名、肖像、形象或声音的行为,定必进行调查,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肠白金”事件,是这场“被代言”闹剧的一个缩影。该公司承认擅自使用刘德华肖像,却声称自己手握一份刘德华主演电影《投名状》的剧照授权书。仔细看产品包装,上面用的根本不是剧照,而是刘德华的现代个人写真。这种“拿着鸡毛当令箭”的操作,揭示了一条围绕“剧照授权”的灰色产业链:从“片方”到“中介”再到“品牌”,链条看似完整,唯独绕开了最核心的明星本人。
法律界人士指出,影视剧照包含“剧照著作权”和“艺人肖像权”双重权利。品牌方若想用明星形象做宣传,必须同时获得片方和明星本人的双重授权,缺一不可。那些仅凭一张含糊的“授权书”就敢堂而皇之把明星形象印上包装的做法,在法庭上往往不堪一击。法院在相关案例中已明确认定,未经明星本人同意的剧照授权链条无效,授权文件不能作为免责依据。
为何“被代言”现象屡禁不止?答案很简单:成本太低了,收益太高了。直接从一线艺人处获得肖像权授权,代言费用动辄成百上千万;而通过所谓的“剧照授权”渠道,可能几万到几十万元就能搞定。即便被起诉,单次赔偿金额有时不足三万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单场假直播的收益可能达到七位数。这种低成本、高回报的商业模式,让不少商家铤而走险。
刘德华公司此次明确表态“定必进行调查”,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维权绝不手软。对于消费者而言,下次再看到明星与陌生品牌“同框”时,心里也该多一份冷静的疑问——这究竟是一次付费的“梦幻联动”,还是一场免费的“侵权游戏”?而对于品牌方来说,侥幸心理的成本,只会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