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房最怕什么?除了押金被扣,莫过于住到一半,空调不制冷、洗衣机罢工、热水器漏水……当你火急火燎找房东报修,对方一句“你自己用的,当然你掏钱修”,是不是瞬间就哑巴了?
别急,很多租客就是被这一步“唬住”了。其实,租来的房子东西坏了,该谁掏钱,法律早就有明确规定。 今天我们就用最直白的话,把这3条最核心的法律依据讲清楚,下次再遇上,直接硬气回怼。
1. 自然老化、非人为损坏,房东必须买单
核心依据:民法典第712条、第713条
很多房东的逻辑是“谁使用谁负责”,这其实是个大误区。法律明确规定,出租人(房东)负有对租赁物基本的维修义务,要保证房子能正常使用。
打个比方:你租了房子,住了一年后,因为空气潮湿,墙壁发霉了;或者用了好几年的老冰箱,压缩机突然不转了。这种属于非因承租人过错导致的自然损耗或设备老化,维修费就该房东出。
具体怎么操作?
发现坏了,第一时间书面(微信文字、短信)通知房东,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如果房东拖着不修,或者直接拒绝,你有权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记得保留好所有维修发票和付款记录。
如果因为维修导致你几天没法正常居住(比如修水管停水),你还可以要求房东减免这几天的租金。
一句话 只要不是你故意弄坏、操作不当搞坏的,房东就得掏钱修。
2. 自己操作不当、故意损坏,租客才要赔
核心依据:民法典第711条、第715条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如果东西坏了,纯粹是因为你“作”出来的,那这钱就得你掏。
比如:
把地漏当垃圾桶,硬生生堵死,导致污水倒灌。
用洗衣机洗羽绒服,结果爆炸了(说明书明确禁止)。
喝醉了酒,一脚把电视屏幕踢碎。
擅自改装电路,导致跳闸烧坏电器。
这种情况下,属于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导致租赁物受损,赔偿责任自然在租客身上。
怎么预防被“冤枉”?
入住时,一定要和房东一起检查屋内所有设施,拍照、录像留底,发现有问题的地方,立刻在合同里备注清楚。
正常使用产生的轻微磨损(比如墙面自然泛黄、皮质沙发有轻微褶皱),这叫“合理损耗”,租客一分钱都不用赔。
3. 合同里的“霸王条款”,法律上算无效
核心依据:民法典第496条、第497条
很多房东或中介会拿出事先打印好的“格式合同”,里面常常藏着这样的条款:
“租期内,屋内所有设施损坏,无论何种原因,均由租客承担维修费用。”
“退租时,家具有任何划痕,需按原价200%赔偿。”
这种条款,在法律上基本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因为它们不合理地加重了承租人的责任,排除了出租人应尽的义务。
法律怎么说?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房东/中介),必须对这类加重你责任的条款,以加粗、标红等显著方式提醒你注意。
如果对方没尽到提示义务,或者条款本身“显失公平”(比如一张旧桌子让你赔全款),你可以直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或者自始无效。
记住: 别因为合同上写了就认栽,拿到法庭上,这种条款大概率站不住脚。
终极避坑指南
1. 签约前: 仔细看合同,把“维修责任划分”条款明确化。如果合同里写“一切损坏由租客负责”,直接拒绝签约。
2. 入住时: 花10分钟,把屋里所有家具家电拍个视频,重点拍损坏处,发给房东确认。
3. 维修时: 坚持用微信文字沟通,保留“报修-房东拒绝-你自行维修”的完整证据链。
4. 退租时: 正常损耗,据理力争,坚决不赔。如果对方非要扣钱,告诉他:“民法典第712条,自然损耗由房东承担,押金不退的话,我会去法院起诉。”
记住,法律的底线是保护“合理使用”的人。 只要你正常生活,不是故意糟蹋房子,东西坏了,房东掏钱是天经地义。别被几句“行业惯例”唬住,背下这3条法律,你就是租房圈的“硬核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