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刚刚过去的春节档,电影市场捷报频传,票房屡创新高,观众的热情将一部部佳作推向新的高度。在繁荣的表象之下,一种行业“暗疾”却始终未能根除——“偷票房”。近日,浙江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地一家影院开出了一张14万余元的罚单,案由正是“虚报瞒报销售收入”,即俗称的“偷票房”。这一事件迅速引发行业内外广泛关注,也再次将影院与片方之间这场“暗战”的残酷现实摆上台面。
偷票房,偷的是什么?
“偷票房”并非什么高深的技术,它是一种典型的“偷梁换柱”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在观众买票观影的过程中,影院通过种种手段,将本应属于片方(制片方、发行方)的票房收入“截留”进自己的腰包。
常见的操作手法包括:手写票,即不通过正规售票系统,直接手写一张电影票给观众,这笔收入自然与片方“无缘”;双系统售票,影院安装两套售票系统,一套上报给监管部门,另一套私账,影院得以“一鱼两吃”,将部分票房收入直接“黑”掉;还有捆绑销售,将电影票与爆米花、饮料等商品打包成套餐,但系统出票时,绝大部分金额算作商品收入,电影票仅是象征性的“低价票”,从而规避与片方的高比例分成。更有甚者,会采用“移花接木”之术,将一部热门影片的票房强行“搬运”到另一部分账比例更低的影片上,从中牟利。
一张罚单背后的行业博弈
此次温岭被罚影院,正是触碰了监管红线。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影院等主体不得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票房收入,扰乱市场秩序。一旦查实,轻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重则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许可证。温岭这家影院被罚没14万余元,正是法律对这类行为的直接回应。
这起案例并非孤例。在春节档期间,热门影片《哪吒之魔童闹海》《封神第二部》等均曾公开声明抵制偷票房行为,并鼓励观众举报。有观众反映,明明是冲着《哪吒》去的,拿到的却是手写票,或者扫码后发现电影信息像“变魔术”一样变成了另一部影片。更有甚者,被影院引导至线上平台完成退票,再私下现金交易,全程不进入正规售票系统。这些操作,让片方辛苦拍摄的作品,收益被悄然侵蚀。
为何屡禁不止?
偷票房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核心在于利益驱动。对于影院而言,分账模式下,片方拿走的比例不低,尤其是中小影院,面临房租、人工、设备运维等高昂成本,经营压力巨大。偷票房成为它们“开源节流”的“捷径”。监管的复杂性也提供了可乘之机。影院数量庞大,分布广泛,且手法隐蔽,监管部门难以做到全天候、无死角覆盖。而观众作为“不知情”的参与者,有时甚至被影院以“优惠”“线下购票更便宜”等话术诱导,不知不觉中成了“帮凶”。
守护每一张票房的“正义”
消费群体的每一次观影,都是对电影人创作的支持。一张正规的电影票,不仅是入场的凭证,更是对公平市场规则的尊重。温岭影院被罚14万元,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监管部门对偷票房行为“零容忍”。对于普通观众而言,拒绝手写票、不轻信线下“优惠价”、发现异常及时举报,就是在为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只有当每一张票房的“归途”都清晰透明,电影产业链上的每个环节才能良性运转,我们才能期待更多优秀的作品诞生。
文章里提到的手写票、双系统、捆绑销售等偷票房手法,需要我整理成一段通俗易懂的“避坑指南”,方便分享给身边朋友吗?